台中市政府回函    

 

台中市政府回函 2  


九月二十八日(星期三) 博崴媽媽接到台中市市政府函 (10001858810號)

 

Dear志強胡市長,安好,

從七月期待至今,小市民的大問題終於獲得回應了,雖然來得慢些,但全家人還是得到點安慰,謝謝胡市長。

有關貴府團隊的回應說明,我須要提出一些看法與淺見:在第二項對山難機制部份,貴府消防隊的處理是依「程序」及「作業要點」等依法辦理之規定執行,此為奉公守法之標準典範楷模;再者,在搜救人員的訓練上,依報告顯示,貴府之消防隊員也已提升了台中市的搜救執行能力,如果「山難機制」以報告就能完成「迅速達成搜救任務」那麼可否讓小市民及全國私人搜救隊,觀摩三天兩夜(或兩天一夜)的搜救演練呢?

有關第三項的「環境教育」推廣上,在「環境教育法」的範疇,並沒有包括山野教育理念甚至山林教育,又如何擴大「面山教育」的範籌推動呢?況且,目前執行的「環境教育法」輪為看影片上課,又如何提升野外生存能力,實讓本人納悶不解;以上是受難小市民的心聲,望能再度得到市長的重視,能深入瞭解,能避免災難一件又一件的發生,可達預防災難危機意識之導正與提升。

 

博崴媽媽 敬稟 Sept.28/2011

 

附檔文件,請參考九年前,消防署雷同的報告:

1. 中國時報 07/19 王舜弘父親痛批 救難系統出了問題 陳炎生/麻豆專訪】
2.
中央社 07/23 內政部研商山難救援整合機制達成多項決議

3. 北二段的紀錄 7月13日 (SAT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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